在东莞这座繁华的制造业城市,购房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共同愿望。而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购房方式,受到了广大购房者的青睐。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中,社保成为了许多人的“拦路虎”。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社保要求,助您顺利实现购房梦。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社保要求概述
1. 社保连续缴纳时间
东莞公积金贷款要求申请人需在申请日前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在申请贷款期间需保持社保缴纳状态。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社保中断,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 社保缴纳基数
在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社保缴纳基数需达到东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如低于此标准,则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3. 社保缴纳险种
东莞市公积金贷款要求申请人缴纳的社保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未缴纳上述东莞公积金贷款社保要求险种,则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社保缴纳技巧
1. 提前规划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务必提前规划社保缴纳,确保在申请日前连续缴纳满6个月。如遇到特殊情况导致社保中断,可寻求单位帮助,尽快恢复缴纳。
2. 关注政策变化
东莞市社保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申请人需关注政策变化,确保符合贷款条件。
3. 选择合适的缴纳基数
在缴纳社保时,尽量选择与东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近的缴纳基数,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如何证明社保缴纳情况
1. 社保卡
社保卡是证明社保缴纳情况的重要凭证,申请人需确保社保卡在有效期内。
2. 社保缴费证明
如需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可在社保局或网上自助服务平台打印。
3. 单位证明
如单位能提供申请人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也可作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依据。
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社保要求为购房者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同时也对社保缴纳提出了较高要求。了解并掌握这些要求,有助于您顺利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购房梦。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要关注政策变化,提前规划社保缴纳,确保符合贷款条件。在购房的道路上,社保成为您的坚实后盾,助力您一臂之力。
2021年东莞市更新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下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1)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2)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3)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4)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5)东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手续流程
(6)东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手续流程
(7)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8)东莞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
异地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吗东莞公积金贷款社保要求
1、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省、乌鲁木齐、贵阳、西宁、杭州、银川、厦门、福州18个城市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即在全国其他省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这18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其中杭州、银川是将异地贷款范围从省内扩大至全国,厦门、福州2城市是首次实行异地贷款。
2、跨省互贷地区
武汉、长沙、南昌、南宁4个城市只针对省外部分城市,实行异地购房公积金互贷。
3、省、区内异地贷款
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5市互贷)、西安、昆明、兰州9个城市实现省内异地贷款,即在这些省的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到这9地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据悉,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从2015年10月8号全面推行。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应相互,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在成都能不能用异地户口,又是异地公积金,这种情况暂时不能在成都用公积金买房。
在成都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1、本人是成都户口,公积金缴纳在成都或者四川范围之内。2、本人是成都户口,公积金缴纳在异地。第三,外地户口,但是在成都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达到一定时间。所以不能。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吗,人在拉萨上班想在成都买房,如果可以具体需要怎么操作呢?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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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下称《提取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三次审议通过并经市同意,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新版《办事指南》同步启用。东莞公积金支持的提取条件主要是以下几个(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三)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四)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五)大修东莞公积金贷款社保要求自住住房提取
(六)离休,退休提取
(七)租房提取东莞公积金贷款社保要求(外市户籍离职后一般可以按照租房提取办理)
(八)死亡提取
(九)装修提取
(十)物业管理费提取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十二)出境定居提取
东莞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东莞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1、业务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2、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同时存在多笔购房贷款的,应选择其中一笔购房贷款申请提取。
3、申请人范围: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一致。因婚姻关系变更或死亡等原因导致提取人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主动伸张权利,向中心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辅助说明,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死亡公证等。
4、业务受理时限:申请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
5、提取额度:申请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6、逾期限制:该笔贷款逾期满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借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7、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8、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9、借款合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银行、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数、所购住房详细地址、还款账号。如合同要素不完整,申请人需先补齐合同要素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
申请人因遗失、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经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为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银行在复印件上加盖的公章与合同签章页原所盖公章相同(或具有同等效力,例如公章)的,不需再另外出具贷款情况证明,应予以受理。
(2)银行在复印件上加盖的的是所属银行的普通业务章或档案查询章的,需出具贷款情况证明,证明内容需包含:借款人姓名、证件号码,所购房屋地址,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状态,可参附件模板。复印件与贷款情况证明一致的应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3)由申请人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与借款合同情况一致的予以办理,否则不予受理。所提供的征信报告应有借款人签署姓名,并注“本人提供的征信报告由*****(具体的打印网点)打印,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10、逐月划扣:其中本市公积金贷款和本市已加入商贷互通的商业贷款还可以办理逐月划扣服务,具体业务指南参见《逐月划扣服务》。
11.授权要求:加入商贷信息互通类的必须由借款人签署《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否则不予受理,签署了授权书的视为已授权我中心查询借款人在互通银行的住房商业贷款数据。
12.关于商贷互通数据的运用:
(1)能够成功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数据的才予以建立提取档案;
(2)若申请人对获取的数据有异议,例如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地址等,申请人应先联系借款银行查询具体情况,待修正数据后再办理。
(3)若系统无法获取的个人住房商贷数据,但借款银行又属于信息互通类的,申请人应先联系借款银行查询具体情况,待修正数据后再办理,否则只可按照非商贷信息互通类办理。
13.提供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的还款记录要求:近3月任意一期的还款记录,例如,当前为12月,可提供10、11、12月任意一个月的还款记录。
14、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的用章应该清晰、完整、无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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